进入电脑版 时间:2016-09-14 18:01:11 来源: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4月10日,平阳县根据国务院、浙江省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等27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同时下发《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全县范围的部署。
自普查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平阳县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的要求,迅速展开,扎实有效推进。制定了《平阳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至2016年8月,平阳县普查工作顺利完成。三年多以来,共调查、走访国有单位438家,普查到全县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数1229件套,普查成果显著。
平阳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情况,特别是为研究制定平阳县经济社会与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文物保护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特组织编写了《平阳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报告包括六大部分:普查工作背景、普查工作情况、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汇总、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分析、文物普查主要成果和政策建议,报告于8月中旬编制完成并已提交温州市普查办。
通过近三年的普查实践,普查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只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始,下一步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平阳县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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